1.凡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三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于居住之日起三日内申报暂住登记
2.拟在长沙市居住三十日以上、年满十六周岁并有固定居住(租住)住所或稳定职业的流动人口,应当申办居住证。
3.十六周岁以下和非长沙市户籍学生可以申办居住证。
语音朗读:
1.凡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三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于居住之日起三日内申报暂住登记
2.拟在长沙市居住三十日以上、年满十六周岁并有固定居住(租住)住所或稳定职业的流动人口,应当申办居住证。
3.十六周岁以下和非长沙市户籍学生可以申办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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