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多米尼克·内马尔被判处一年刑期,由于涉嫌犯有未报税罪。事情的经过是,多米尼克·内马尔于2011年和2012年犯有未报税罪,当时他从西班牙政府那里领取了超过200万欧元的出口补贴,但却没有报税。内马尔被控制有罪,并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同时被罚款500,000欧元,以及被判处赔偿西班牙税务局损失的赔偿金。此外,内马尔被裁定不得从事任何职业活动,不得参加任何体育活动,不得从事任何付费活动,不得从事任何金融活动,不得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得从事任何媒体活动,不得从事任何社会活动,不得从事任何慈善活动,并不得从事任何财务活动,以及不得从事任何其他活动,以表示对他所犯罪行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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