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足球比赛规则主要包括:
一、比赛人数:比赛双方球员每队7人(含守门员),比赛可替补3名,比赛时双方只能有7名球员上场。
二、比赛时间:比赛时间为两个半小时,分为上半场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下半场45分钟。
三、球场及设施:比赛场地应为室内和室外,应保证安全,并具备及时灭火等设施球场的长度应不小于45米,宽度不小于30米,边线应用白色绳索标明,场地应用黑色砂石和可吸水性绿色人造草地覆盖,有凹凸不平处,球场边缘处应有安全禁区。
四、队服:双方球员须穿着完全一样的队服,其上不得有任何广告性文字、商标或图案。
五、球门:球门框应在室内或室外,高度不小于2米,宽度不小于7米,框架应用铁栏或木栏构成,有防止球出界的装置。
六、裁判:比赛应有一名主裁判和2名副裁判,他们应具备正确的裁判知识和技能,并穿着唯一的裁判服。
七、比分:比赛胜负由比分决定,比分计算方法是:正负相加,正分较多者胜,若双方正分相同,则以无记分方式结束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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