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点是夜间娱乐和社交活动开始流行,夜生活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在生产方面,18世纪中后期到19世纪上半期劳动时间向夜晚不断延伸。劳资双方经过长期斗争,最终确立8小时工作制,但出现了轮班工作和“三班制”劳动方式,夜以继日的劳动逐步制度化。
近代欧洲夜生活的特点
伴随着近代城市化的兴起,城市中出现夜生活,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人们对黑夜的负面看法。这种生活方式以酒馆、咖啡馆、音乐厅、剧院、俱乐部为载体和平台,为人们提供娱乐休闲以及社会交往的机会这些场所大都具有经营性质,一些活动(如音乐、戏剧等)由专业人士提供,参加活动的人往往是需要付费的。在这里,黑夜不再漫长而需要打发,反而成为一天中最有生活情调的时段,为了享受这种生活方式,人们等待夜幕的降临。
在伦敦和巴黎这样的大都市,上层社会、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和年轻大学生们从17、18世纪开始最先享受夜生活。随着夜生活内容的丰富,公众参与也更加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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