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津贴发放规定

编辑:loveme 时间:2023-01-20 18:04:17

班主任津贴发放规定

原则上每个班(学生40人至50人)设班主任1人。根据现有学校布点、校舍条件不同,每个班学生人数有多有少,班主任工作量有大有小,班主任津贴应有所区别。复式班的学生人数可按每个年级学生人数合并计算。班主任从任命之月起,按月发给班主任津贴。免去班主任,应从不担任班主任的下月起停发津贴。担任班主任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未达到要求的,按津贴标准的半数发给。但因担任其他工作任务以致教学工作量未达到要求的,津贴可不减发。

班主任因事假、探亲假、学习、患病、负伤、生育及因公出差等,而临时代理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当月工作超过10天不满20天的,按班主任津贴标准半数发给,超过20天的按全月津贴标准发给。行政人员、教研组长兼任班主任并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应发给班主任相应津贴。班主任津贴所需经费,教育部门举办的普通中学和小学,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在教育事业费中“中学经费”和“小学经费”项的“补助工资”目内列支。

班主任津贴发放规定

受访的班主任中,每月工作津贴普遍在500元及以下。

据悉,长期以来,广大中小学班主任教师辛勤工作在育人第一线,而享受的班主任津贴标准一直沿用的是上世纪80年代制定的标准,已经远不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自2009年起,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而2009年出台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要求将“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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